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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我院已发布《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试行) 》,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小组。

综合考核小组由5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构成,按照学校和各招生学院事先公布的招生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学院申诉联系人:李老师           考生申诉电话:0571-86915127

复试名单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直接入围复试名单

复试安排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根据招生方式不同分组复试。

硕博连读及硕士推免的复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月19日(周五)9:30

地点:2教北250,所有同学8点40进行报到和资格审查以及拷贝面试ppt

普通类别的申请-考核制博士复试拟安排在2024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及面试需提交材料:

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个人陈述表。

面试材料(以下复试材料面试时自行带入面试教室,交给面试秘书老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1份);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个人陈述表(10份)。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1份)

4、复试内容及流程: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流程;

考生PPT自我介绍,含科研经历,研究计划(5-8分钟);

思政及心理健康考核;

英文面试(3分钟以内);

专家自由提问。

复试程序应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对每位考生的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考核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录取

1、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成绩=客观成绩×30%+复试成绩×70%

其中: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百分制)×1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90%

客观成绩计算方法详见《电子信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试行) 》、《电子信息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试行) 》、《电子信息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试行)》。

2、分类录取

复试成绩合格考生根据分类招生计划按类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科研成果分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按类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取。如遇某类别复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该类别招生计划数时,可从另一类别复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补足。

鼓励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源中全日制定向生比例不超过该类别招生数的50%。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导师确认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一般不作调剂。遇有特殊情况时,经导师和考生协商、申请,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同一专业相同研究方向或相近研究方向内适当调整导师。

五、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等处罚。并按规定将该生及其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报所在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六、其他

1、拟录取考生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也可以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体检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标准),然后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拟录取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2、档案审核,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档案转入时间截止6月20日,逾期取消录取资格。

3、签订协议,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在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书就业,未按规定办理协议等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培养协议提交时间截止6月20日,逾期取消录取资格。

本办法未规定之处或学校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则按照学校最新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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